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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13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1人开除党籍 5人留党察看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于日前推出五一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其中的“每周通报”栏目从4月20日起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是该栏目连续第三周进行通报。

    在今天公布的33个地区和单位的案件中,涉及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报销费用、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多方面问题,涉案人员均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其中浙江省通报案件数量居首位,为10件;内蒙古自治区及湖北并列第二,均为8件;贵州位列第三,为7件。

    此次通报的13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均公布了对当事人所给予的处分情况。从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来看,大部分是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其中4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留党察看,有1人开除党籍。

   海南一中学校长截留财政收入及公款吃喝赊账万余元 被开除党籍

    海南省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陵水县隆广初级中学原校长汪世军被通报违规截留财政收入发放补贴、购买私人物品、购物送礼等问题。2008年至2013年8月,汪世军任隆广初级中学校长期间,截留财政收入共计58296.2元,用于发放补贴、购买私人物品和人情送礼。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汪世军公款吃喝赊账共计38594.5元。此外,汪世军还因其他违纪行为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2015年2月,陵水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汪世军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教育系统,由该县人社局按办事员职务重新确定其工资级别。这是此次中纪委通报的134起案例中,唯一一起被开除党籍的。

     5人留党察看  涉及操办升学宴、滥用职权、违规发放福利等

    被予以留党察看的5人中,有2人隶属辽宁。分别是辽中县牛心坨镇老虎岗村党支部书记李振宏和大石桥市虎庄镇西林村党支部书记杨绍彦,前者因操办升学宴,后者因公款国内旅游。

   安徽省涡阳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干警谢庆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经查,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2013年和2014年中秋节,谢庆丰先后收受服务对象现金、烟酒、购物卡等共计8300元,并滥用职权。涡阳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谢庆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收缴其违纪款,上缴县财政。

    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汉兴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汤岚,于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分3次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52.7万元。2012年8月至2014年11月,汤岚还25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28.28万元。2015年3月,武汉市江汉区纪委给予汤岚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江汉区监察局给予汤岚行政撤职处分,其职级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海南琼海市塔洋财政所所长李会柳和副所长兼报账员冯传新,于2013年春节口头议定为该所干部职工发放年终福利补贴。李会柳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36000元,用于发放该所干部职工年终补贴和给该所部分干部、塔洋镇部分村干部送礼。2012年底和2013年底,李会柳以该所名义在海口某商场购物,开具发票报销应由其本人负担费用9912.1元。2015年3月,琼海市财政局给予李会柳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冯传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人被撤销党内职务 涉及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非亲戚礼金等

    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大石寨镇新福村党支部书记宋维权,违规举办乔迁宴,给予宋维权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湖北通报的8起案例中,有两人被撤销党内职务,分别是大冶市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周连生和竹山县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大冶市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周连生利用到外地参加会议之便,未经组织批准,先后4次使用公款到俄罗斯海参崴、西安市、厦门市、神农架林区等地旅游;使用公款为自己购买手机一部;多次使用公款为自己过生日,累计花费17149元。大冶市纪委给予周连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大冶市监察局给予周连生行政撤职处分。竹山县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于2013年11月乔迁新居时收受非亲戚礼金2.48万元,事后退回相关人员0.75万元。2015年1月,刘继宏的岳母治丧期间,收受非亲戚礼金2.56万元,向竹山县纪委上交礼金0.95万元。竹山县纪委给予刘继宏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刘继宏行政撤职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中移动甘肃公司金昌分公司原总经理郭林武,2013年10月,借用私人企业主的车辆,安排下属人员陪同外部人员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旗观光,共计花费公款22746元;2013年4月,借到兰州开会的机会,交待司机使用甘肃公司配发的公务用车到天水为其办理私事。给予郭林武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